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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大高职学院关于2006届毕业生毕业实践工作的实施要求
2006-06-01 00:00 高职院   

各分部:

    经研究决定,有关2006届毕业学生毕业实践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实践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毕业实践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分部领导,专业主任等组成,具体名单另行发文;

    2、分部按专业建立指导小组若干,成员由指导教师组成,专业辅导员为工作秘书。文经类专业学生每10-15人为一组,配一个指导教师,理工类专业学生每8-10人为一组,配1个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资格见附件各专业指导书。

    3、梅峰、金山、校部的指导教师由学院教学教务管理科聘请,并建立指导小组;

    4、联办分部按附件中各专业的毕业实践指导书要求自行建立分部的指导小组,人员名单(填写在附件10中)报学院教学教务管理科备案。

    二、毕业实践工作的主要环节:

    1、文经类学生完成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

    2、理工类学生完成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

    3、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综合成绩为“毕业实践”成绩,记入学籍管理系统。

    三、具体实施要求:

    各环节工作的具体实施按以下文件(见附件)执行

    1、毕业实习工作指导书

    2、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指导书

    3、理工类毕业设计说明书格式规范

    4、文经类毕业论文指导书

    5、文经类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四、毕业实践审核材料

    1、学生个人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毕业实习鉴定表

    (2)毕业论文评定书(文经类)及毕业论文

    (3)毕业设计评定书(理工类)及说明书

 

 

    (4)毕业设计任务书(理工类)

    2.分部上报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一式三份),按专业学号顺序整理成册

    (2)各专业毕业实践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3)联办点毕业实践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联办点毕业实践计划安排

    对学生的上交材料进行分部审核,并按学号汇总

    五、建议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05.11中旬

成立工作小组,聘请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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