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财会[2006]39号《关于200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见附件)精神,为了满足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的需要,学院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对本项工作做以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1.学院鼓励各专业学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愿意为学生顺利通过考试提供方便。有关专业辅导员应把“闽财会[2006]39号《关于200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文件告知各位学生,让学生明了报名和考试的有关事宜,防止上当受骗,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建议各专业指定专人集中向财政厅报名;
2.对于会计专业和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学生,学院拟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学习和考试代替原教学计划中的《会计法规》课程教学,即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同时获取《会计法规》课程学分,并计划在2006年5-6月份和2006年9-10月份分别为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举行((免费)考前重点辅导;
3.对于非会计类的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因教学计划内没有开设《会计法规》课程,学院计划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在2006年5-6月份和2006年9-10月份为报名参加考试的学生举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前辅导班,并择机在校内举办《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培训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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