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职工:
根据国家、省、市及区的统一部署,需统计(18-59周岁)有意愿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相关信息(具体文件见附件1、2)。
1.请以部门为单位,填写自愿接种教职工登记表(附件3);
2.职业学院除统计教职工外,还需统计自愿接种新冠疫苗的学生(附件4);
3.不符合接种条件要求或年龄超出范围的,请勿统计。
请于2021年4月1日(周四)上午10点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具体接种时间和地点将由街道统一安排。
附件:1.关于商请配合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函
附件:2.关于新冠疫苗接种的问题解答
附件:3.自愿接种教职工登记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6日